中国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4月1日发布17号令,颁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自2003年10月15日起,含有新化学物质的化工品在国家环保总局注册前,禁止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 新化学物质即为未列入《中国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的化学物质。 新化学物质注册是指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一系列符合要求的文件,详细介绍新化学物质的各种性质、对环境的影响及使用情况,由国家环保总局进行评审。 上海兰迪咨询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客户向国家环保总局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已为我们赢得欧美及亚洲等国内外化工制造商与贸易商的信赖和赞誉。 我们的优势: 1.丰富的专业注册经验 2.与相关部门良好的合作关系 3.优质、高效的服务 4.真诚、可靠的经营理念 我们的联系方式: 电话:021-6019 7096 手机:189 3085 2480(王先生) E-mail: frankwang@(必复)